倘若当事人并未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利要求进行补充签订。
然而,如果企业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他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对该问题进行纠正,并对劳动合同进行补充签订。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企业已经完成了劳动合同的补充签订,也无法因此而免除其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换句话说,企业仍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