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中遭遇工伤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次遵循以下几步进行理赔处理:
首先,从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那一天起的第30个自然日开始,用人单位需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一步骤,那么工伤职工或他们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就有权利在接下来的1年内提出这项申请。
其次,在工伤职工经过相应治疗且病情趋于稳定之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他们的直系亲属需要向设立在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他们的直系亲属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包括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