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受害人需向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鉴定申请以及劳动合同证明、医疗诊断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其次,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为了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必要的调查手段来核实事故伤害;
接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最后,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及时将经过确认的《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给伤者本人,并且还应将其副本抄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