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员工获得的赔偿金分为2n与n+1两种情况(n代表被辞退员工的工龄)。
然而,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首先,适用的情境大相径庭。
对于n+1的情况,即员工在无过失情况下被辞退且用人单位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形,无需额外支付这笔“+1”的款项。
而2n则适用于店铺或公司严重违法解雇员工的特殊情况。
其次,它们所遵循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n+1”的具体含义是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加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在此基础上,经济补偿将按照员工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若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工龄来计算;
反之,如果工作时间未达到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2n,它是指用人单位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导致员工被辞退时,应当向其支付的赔偿金额,其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