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旷工行为,企业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首先,在员工首次出现此类情况时,企业会以口头或书面警告的形式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并责令进行深入反思;
其次,当员工再次发生旷工现象时,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以此作为警示,同时要求其直接主管领导与之进行面谈,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最后,若员工连续第三次出现旷工行为,企业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