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至晚上十一点时,其每小时获得的薪酬不得低于该小时基本工资的150%;
倘若在休息日被指派加班至晚上十一点并无法得到相应的补修假期,则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作为补偿;
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果员工被安排加班至晚上十一点,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作为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