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即便您已签署了解除
雇佣关系协议书,若所涉及事项属于
劳资纠纷范畴,仍具备提出劳动
仲裁的资格与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劳动争议案件提交仲裁的法定
有效期限系为一整年,仲裁周期往往自
当事人发现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倘若您已与用人单位就
离职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且充分明示愿意放弃其他任何形式的权益索求,那么除非双方再次出现其他纷争,否则尽管可以提出仲裁申请,但最终可能面临
败诉结局。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在
劳动关系持续过程中由于
拖欠工资而
产生纠纷,
劳动者有权
申请仲裁,且不受一年
仲裁时效期的限制;
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