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工伤鉴定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按照以下详细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由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社保机构或是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其次,社保机构或是劳动部门应当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妥善处理并正式受理进行审核;
此后,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做出明确的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需要提供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以及与工伤职工医疗相关的所有资料,以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需。
在此之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关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