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企业被要求必须承担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责任,而员工本人则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来说,这是通过以该公司所有员工的月度或年度平均薪酬作为基准,然后根据相关社保机构规定的相应费率来进行计算并缴纳的。
换句话说,就是依据公司内部的员工总薪酬额,并且按照相关社保部门所核定的固定比例来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税款。
在此过程中,作为雇主,企业有义务严格遵守社保部门的规定,将其员工的总薪酬额作为基础,按照社保部门所核定的固定比例来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税款。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