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因工伤之补偿事宜而达成的协议具备诉讼时效。
相关争端源自于工伤补偿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此种情况则适用仲裁前置制度。
若对于仲裁裁决仍存异议,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需特别注意,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该时限起算时间点为当事人明知或应知自身权益受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