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制衣厂内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必须立即履行相关工伤申报程序。
在完成申报之后,雇主及其接受的中保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特别是根据该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依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治疗工伤所必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其次,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再次,前往统筹地区之外就医时所需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此外,安装或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最后,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员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还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时,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及因工死亡的员工,其遗属有权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也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