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补偿的时间节点,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通常在员工成功获得工伤认定以及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进行。
具体来说,雇主有义务在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同时,如果企业与员工就支付工伤待遇问题存在分歧,那么他们申请仲裁的期限应为一年,且此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