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离职补偿金的计费法则:
若该员工依法享有获取补偿之权益,则应参照其在本公司服务的时长为准,每满一年便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基本薪资额度。
对于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时间段,可视作一整年进行计算;
倘若不足六个月,那么将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另若该员工依法应有双倍补偿的权利,则根据上述准则,以二倍计算并累积为最终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