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区域及特定情形下,
劳动合同须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经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需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方能正式生效。
在此过程中,虽未经劳动行政部门的备案审查,但并不影响劳动
合同的效力。
若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通常情况下,需要前往区劳动行政部门首先注册登记并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而当劳动者须办理
失业金申领手续时,则应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为前往劳动行政部门办理
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