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也不可超过44小时。
凡根据用人单位具体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即周休日)或者在正常工作日上下班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的行为,均可被视为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