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现行各项法律的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在确立
雇佣关系时都必须签订相应的
劳动合同。
二、如果双方未能签署此类合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双方建立
劳动关系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开始,向其付出双倍薪资的补偿。
三、对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需依现行法律法规支付的两倍薪资,应该自雇佣关系正式生效以来的第二个月起计算,一直持续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的最后一日止,或者是在雇佣关系结束之前的最后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