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型企业中,若您因故申请
辞职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只要您能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便可以实现自动离职而不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干涉。
同时,作为责任方的用人单位则必须在收到这份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文档之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员工办理档案以及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