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若员工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了意外损害或职业病,且其病情得以确认为工伤性质,那么社会保障基金将为该类医疗费用提供全额补偿。
换言之,只要得到了工伤认定,社保便可以承担起全部的医疗费用。
具体条款是第30条指出,当员工因为工作而导致人身受伤或患上职业病,他们有权接受与企业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所涵盖的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若发生紧急情况,例如工伤情形严重,员工可优先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