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私营企业的老板,若未与员工签订合约即予以解雇的情况下,您仍须依照相关
法规规定向该名员工提供
经济补偿金。
同时需注意,自从员工开始为公司服务之日起,若是超过了一个月仍未签署
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作为雇主方的您将需要向该员工支付
双倍工资。
关于
经济补偿方面,应根据该名员工在贵单位服务的时间长度,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进行计算。
在此基础上,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服务期则按照一年来计;
若服务期限少于六个月的话,则向该名员工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