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所可能涉及到的工伤认定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工人在工作期间以及工作场所在内,因为执行职务而导致身体遭受事故造成的损害;
其次,在工人开始或终结工作时,如果依旧处在工作场地之内,并且所进行的活动是为了顺利开展相关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同样也被视为工伤;
再者,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或场地范围内,由于正当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事件的伤害,这也同样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法律法规所特别规定的其他类似情况也应纳入工伤的范畴之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