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工伤之后,若工厂对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置之不理且未能进行相应赔偿,劳动者可据此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寻求权利救济。
同时,被判定为工伤的职工依法应享有相应的医治保障待遇,其中包含诸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以及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对应的,停工留薪时间段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所在。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加入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工伤保险部分,那么在此情况下,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将转由工伤保险基金代为支付,此时便无需再由用人单位进行额外赔偿。
至于用人单位尚未参与工伤保险或者虽然已参保但未能全额覆盖的,则需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支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