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顾客交流活动上醉酒导致的意外跌倒并不能被视为工伤范畴。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明确被认定为无资格申请工伤赔偿或被视作工伤的情况:
首先,出于故意犯罪行为的损伤;
其次,在醉酒或者吸食毒品期间发生的事故;
再次,自身蓄意自我伤害或是采取自杀方式引发的人身损害。
简而言之,“工伤”乃是“工作伤害”之义,也可称之为“职业伤害”,特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外界环境因素短期内对人体组织造成的突然及意外性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