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薪酬政策规定,每月的正常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整,日常工作时间超出正常工作日部分的加班将依据150%的比例予以计算;
而当涉及到周末(即周六和周日)时,则需支付相当于基础薪资200%的加班费用;
此外,法定节假日则按照300%的标准进行结算。
因此,每月的相应工资收入应由基本薪资及以上各因素所产生的加班费用共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