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问题,一般认为是由“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对应的“享受比例”来确定的。
然而,有部分情况需要特殊考虑,比如在1992年的7月31日之前,若缴费年限未满25年,那您所能享受到的,将是在此日期以前所有年份的缴费数额,乘以特定比率(即1.2%);
反之,如果您的缴费年限已经超越了25年,那么您的养老金将按照30%与(在上述日期之前的缴费年限减去25年)再乘以1%这两个参数来综合计算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