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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误区

对于签署劳动合同这一重要环节,我们需要避免落入以下常见的误解或误区中:
首先,临时工并不等同于无需签订劳动合同的特殊人员。
事实上,临时工是在我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相对应于固定工这个术语提出的。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并施行以来,任何用人单位招募普通员工时,必须与其签署正规格式的劳动合同文件。
其次,当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同样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因为试用期实质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它理所当然地适用于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这项法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最新修订: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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