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发生欠薪行为时,作为员工应考虑采取如下策略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建议您尝试与雇佣方进行有效沟通,以促使其应支付拖欠的相应工资。其次,若上述协商手段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选择至当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完成投诉程序后,相关劳动保障机构通常会敦促雇主在指定期间内偿还所拖欠的工资;如雇主未能按时履行,则将会面临被强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员工的赔偿金。最终,若以上所有措施均未能实现预期目的,您还可考虑通过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来追讨欠薪。此外,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仍存在异议,您有权在收到该裁决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便获得更公正合理的判决。《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