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文指出,因受雇员本身的因素导致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者,用人单位有权依据
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相应的
处罚。
然而,关于
罚金额度的问题,则须依据劳动合同内容来进行衡量。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可从员工当
月工资中扣除
赔偿金,但每月扣除的比例不得高于该
员工工资的20%。
若扣除之后的剩余薪资余额已远远低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月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单位有责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受伤员工提供补偿。
此外,劳动法并未明确注明职工因自身过错而导致单位经济损失时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但根据劳动合同的本质属性以及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文件。
因此,尽管劳动法律
法规对此没有详细规定,可是用人单位只要遵循法定程序,便可通过适时更新并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来明确员工在工作失误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的
赔偿义务。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可以制定出较为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内部奖惩机制。
对于那些因违反纪律或者出现
违规行为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员工,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用人单位可采取压缩一段时间内的
绩效工资份额、限制特定时间内的职位升迁,甚至削减工资增长速度以及无限期停用劳动合同或直至
合同到期不再
续签等多种措施来处理相关事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