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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该条款是享有解除权的,但前提是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尽管因疾病原因而出现长期休假状况已超出了法定的医疗期,这并非是企业能够单方面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情况。如果患病职工在医疗期满之后无法再履行原先的工作职责,或者无法胜任由雇主所另行安排的其他职务性质要求的工作岗位,那么雇主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如实告知并通知这位员工自己的决定,亦或是选择额外支付给这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性解决方案,最终实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新修订: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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