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身患重症病痛的员工,理论上而言,在其依法享有医疗期的特殊期间内,任何时候均不得实施无过错解雇。
然而,倘若在医疗期内发生了某些特定过错行为,那么劳动者是否依然有可能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呢?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辞退,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