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行将到期之际,若贵司决定不再续签,那么您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其实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是由贵公司首先提出停止续签,那么您当然享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然而,若是您有如下几种情形之一,例如在当前雇主处连续服务超过10年了、或是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公司或国有企业改制后,再次签订合同时,您已经在现任雇主处连续工作满10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相差不到10年等等,此时,若您希望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结果却遭到贵公司的拒绝,这种情况便可视为违法行为,贵公司必须给予您赔偿金。
在此类情况中,经济补偿通常根据您在当前职位上所积累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即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如果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但未达到一年,则将一年视为一个时间单元进行计算。
对于工作时间低于半年的员工,我们将会按照实际月份数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赔偿金的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