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人雇主未签订书面合同所引发的劳资纷争,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化解:
首先,
劳动者可尝试与雇主进行真诚而理性的交流,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会出面或者邀请第三方力量介入协助解决问题,以达成双方满意的和解方案。
其次,如果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甚至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却未能得到遵守,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服务;
同样,如果调解宣告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依然不能被顺利执行,那接下来劳动者就应该考虑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
而在
仲裁程序中
败诉的一方,依旧拥有向人
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若对方仍旧拒绝履行义务,那么劳动者便有权依法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
劳动关系的证明方面,尚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借助以下几种手段来证明其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
首先是寻找当初的应聘登记表、
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以及面试通知短信等相关
证据;
其次就是展示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可以明确职位和身份的凭证;
再者就是收集
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
社会保险记录单、
企业年金单、
住房公积金单或者其他形式的工资发放在勤记录等等确凿的证据;
另外包括考勤记录、
加班通知在内的打卡记录也是非常有用的辅助证据;
最后倘若能得到其他劳动者的陈述支持,将更有利于争取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