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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吗?

【问题解析】
单位把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的。
劳动合同文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的,所以单位可以复制劳动者保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其印章;
或者单位申请了合同备案的,可以依法到备案机关去复制合同文本,并加盖备案机关的印章。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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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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