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仲裁庭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
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
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期满不
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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