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选择协商,直接和对方沟通,讲清楚还款要求,达成还款协议,这是最快的办法。
(二)若协商不行,有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没有公证债权文书,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未在规定期限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强制执行拿回本金;若对方提异议,支付令失效,及时起诉。
(四)起诉时做好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胜诉后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收回本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