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尽管劳动者未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但并不能成为公司拒绝支付其劳动报酬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