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准工时制下,倘若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且被安排了补休,那么用人单位可不必支付加班工资;但若无法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200%作为加班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工资。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应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然而,倘若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模糊不清,那就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加班后能得到应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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