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六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需分阶段认定,且部分权益受仲裁时效约束。
1.二倍工资的主张限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但该二倍工资权益受仲裁时效限制,实践中若已超过时效,则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
2.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辞退赔偿标准。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年应支付六个月工资,对应的赔偿金则为十二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权益维护建议。劳动者应及时关注自身劳动权益,若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尽早主张二倍工资,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获得支持。若遭遇无合法理由辞退,应收集工作证明、工资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权益,主张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