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十七岁的算童工吗

十七岁的算童工吗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限定,“国家对女工人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岁不到十八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限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限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五条限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由此可知,十七岁的劳动者隶属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国家对于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护,但不是禁止使用。而不到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