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权。员工可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或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协商不成时的行政或仲裁途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违法辞退事实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