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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

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2-27 20:01:07 已帮助15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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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
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为: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含已破产、解体、关闭企业)的失业职工;
2、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
3、与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职工;
4、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5、具有本市户口(含农村户口)和《运营证》的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7、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人员;
8、复员退伍未安置的军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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