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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应该如何解决

1.夫妻之间的生育权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权利优先于谁的问题。中国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均确认和保护公民享有生育权。生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之一。生育权是法律赋予所有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权的范围,故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才能实现。
2.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
3.坚持不生育的配偶或者渴望并坚持生育后代的配偶一方都有权维护本人的生育立场和利益。当婚姻当事人双方坚持各自立场,互不相让,无法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离婚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合理途径。生育是婚姻的一个重要职能,婚姻中的任何一方生育孩子的愿望都是合理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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