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欲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需有证据证明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可通过收集现场证据、证人证言等方式获取证据。
(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过错,协商承担相应责任;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可自主选择向第三人或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权利。若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第三人应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四)主张损害赔偿时,要保留好相关费用的票据,如医疗费发票、护理费收据等,以便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