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遵循规范流程并注意时效限制。
1.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需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材料是仲裁申请的核心支撑,能有效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及相关事实。
2.撰写仲裁申请书。申请书需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具体仲裁请求(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及事实理由,事实理由部分应清晰阐述未签合同及被辞退的具体情况。
3.提交仲裁申请。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完整,以便仲裁委顺利受理案件。
4.参与庭审。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员工需按时到庭,在庭审中如实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充分表达自身主张。
5.等待裁决结果。庭审结束后,耐心等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关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员工需在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及时提出申请,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