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情形解除:当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在解除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三)违法解除:劳动者若违法解除合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