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劳务一方应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在工作中保持谨慎和合理注意,降低自身损害风险。若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接受劳务一方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
(二)接受劳务一方要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避免指挥错误等情况。若存在过错,需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时,提供劳务一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