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不影响单位的解约行为,如果员工具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的,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在通知书到达员工,不需要其签字,到期后即可解约;如果员工具有重大过错的,单位还可以立即与其解约,无需通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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