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赔偿标准专题 > 最新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最新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为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

这个期限是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诊断证明来确定的,通常不会超过 12 个月。

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 12 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改变的,由他们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用人单位得按照规定,安排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治疗和康复。

等职工评定完伤残等级之后,就会停止发放原来的待遇,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去享受伤残待遇。

反正就是要让工伤职工在这个期间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和治疗,具体情况要是还有不明白的,随时可以接着问。

最新修订:2024-11-1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