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2、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不得开支。
3、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4、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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