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二胎”奖抚政策,已生育“二孩”家庭也没获取当地政符奖励;但是,计生工作者正在向广大群众,做放开“二孩”政策宣传;以前已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育龄妇女可以向所在地社区(村委),填表申请“二孩”;已孕的在未临产前也可补办手续,这里含有生育医疗费报销政策,优生优育免费健康免检、孕期讲座等。等二孩出生后,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政策,以前所领取的奖抚金,不予退还。
《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