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自身证据不足仲裁失利,收集新证据,像工资条、考勤记录这类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再评估是否重新仲裁或诉讼。
(二)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用人单位作为终局裁决的被申请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四)进入法院诉讼程序,遵循法院审理流程,积极配合举证等工作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